皮膚癌是由於皮膚細胞的DNA受損,導致細胞發生異常,不受控制的生長和分裂而形成癌症。其中,最常見的原因是長期接觸陽光和紫外線,如果長時間曝曬在烈日下,這樣的曝曬可能損害皮膚的基因,引起基因突變,使細胞無法受到適當的控制而過度增長,最終導致皮膚癌的形成。最常見的皮膚癌有三種,包括黑色素瘤和非黑色素瘤, 其中後者又分為基底細胞癌和鱗狀細胞癌。基底細胞癌是最常見的皮膚癌類型,佔所有皮膚癌案例的70%-85%。通常發生在40歲以上的人身上,主要出現在長期暴露於陽光下的皮膚區域,如頭部、頸部和手臂。黑色素瘤是所有皮膚癌案例中佔約10%左右,但它是最具侵略性和致命性的皮膚癌。每種皮膚癌都有其特點和治療方式,如果能在早期發現和治療,便能夠預防它擴散和提高治癒率。
《am730》專訪內科腫瘤科專科 吳劍邦醫生,講解皮膚癌形成的原因和不同皮膚癌生長的身體部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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