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多患者對於皮膚癌感到擔憂,事實上,只要能及早發現皮膚癌並及時進行治療,就能提高治癒率。本文將介紹皮膚癌在不同階段的典型症狀,以增加大家對這種疾病的了解,提高預防和治療的意識。
Q1:皮膚癌是否會致命?
A. 皮膚癌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是致命的。然而,大多數皮膚癌病例早期被診斷並治療,治愈率非常高。最常見的皮膚癌類型是基底細胞癌和鱗狀細胞癌,這兩種類型的皮膚癌通常在早期階段是可治癒的。但如果皮膚癌被忽視或未及早治療,它有可能擴散到其他部位,形成遠處轉移或淋巴轉移。這些情況下,皮膚癌的致命性就會增加。因此,及早的預防、檢測和治療皮膚癌非常重要,以提高治愈的機會和降低患者的風險。如果你有懷疑或擔憂皮膚上的異常變化,建議儘早諮詢醫生以進行評估和診斷。
Q2:皮膚癌有甚麼常見症狀?
A. 如果皮膚突然出現新的斑塊、異常痕癢和疼痛,甚至出現皮膚發炎的症狀,就可能是皮膚癌的徵兆。此外,如果身上突然長出新的痣,而且痣的尺寸變大、形狀不對稱,顏色不均勻,也可能是皮膚癌的信號。皮膚癌通常出現在容易被陽光照曬到的部位,如鼻子、臉部等。
一般而言,早期的皮膚癌腫瘤較小,局限在表皮層。若發生在臉部、耳朵或頸部,可能呈現小珍珠般的突起,或是光滑且帶有油光的區域;若發生在胸部或背部,可能呈現鱗片狀或類似乾燥皮膚的區域。此外,患處可能會出血或有痕癢感。
皮膚癌分為三種類型:基底細胞瘤、鱗狀細胞瘤及黑色素瘤所呈現的症狀也存在分別。基底細胞癌的形態通常像痣或近膚色,邊緣像塗了一層蠟,患處會出現潰瘍且混合一些血絲。而鱗狀細胞癌的患處會變厚或出現蕈狀傷口,可能會出現潰瘍或脫皮的情況。黑色素瘤可以發生在身體的任何部位,包括頭部和頸部、指甲下的皮膚、甚至在皮膚難以照射到陽光的地方,例如手掌和腳掌等。此外,黑色素瘤通常呈較深的顏色,然而,也有可能沒有顏色或呈略帶紅色,這種情況被稱為無色素黑色素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