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肝癌(Liver Cancer)是香港最常見的癌症之一,亦是本港第三大致命癌症。原發性肝癌是指由肝臟細胞異常生長所形成的惡性腫瘤,其中最常見的類型為「肝細胞癌」(Hepatocellular Carcinoma, HCC)。肝臟是人體最大的內部器官,負責解毒、製造膽汁幫助消化及儲存營養,一旦肝功能受損,將對生命構成嚴重威脅。
肝癌常被稱為「沉默的殺手」。由於肝臟內部缺乏痛覺神經,且具有極強的代償能力(即使只剩一小部分正常運作,人體也未必有明顯不適),因此早期肝癌往往毫無徵兆。許多患者在出現明顯病徵而求診時,病情往往已屆中晚期。儘管如此,隨著醫學影像的進步及嶄新組合療法的出現,肝癌的治療效果已得到顯著提升。
在香港及亞洲地區,肝癌的成因與西方國家有所不同。以下是誘發肝癌的主要高危因素:
早期肝癌通常沒有症狀。當腫瘤逐漸長大,撐破肝臟表面的包膜或阻塞膽管時,可能會出現以下警號:
由於肝癌早期難以察覺,針對高危群組的篩查至關重要。確診肝癌通常結合以下檢查:
肝癌的治療方案極度依賴腫瘤的大小、數目、是否侵犯血管,以及患者本身的肝功能(肝硬化程度)。
1. 外科手術 (根治性治療)
– 肝切除術 (Hepatectomy): 切除含有腫瘤的部分肝臟。適用於肝功能良好、腫瘤未擴散且剩餘肝臟足以維持生命的患者。– 肝臟移植 (Liver Transplant): 適用於腫瘤較小但肝功能極差(嚴重肝硬化)的患者。換肝能同時根除腫瘤及病變的肝臟,是治癒率最高的方法,但受限於器官捐贈數量。
2. 局部消融療法 (Ablation Therapy)
如射頻消融 (RFA) 或微波消融 (MWA)。醫生在影像引導下將探針刺入腫瘤,利用高溫將癌細胞「燒死」。適用於體積較小(通常小於3厘米)且不適合手術的早期肝癌。
3. 經肝動脈介入治療 (針對中期肝癌)
– 經肝動脈化療栓塞 (TACE): 由於肝癌的血液主要由肝動脈供應,醫生會將化療藥物直接注入供應腫瘤的血管,並將其堵塞,使腫瘤因缺血和藥物毒性而壞死。近年來的臨床研究顯示,TACE還可以合併抗血管標靶藥,免疫治療藥一同合併使用,以增強治療效果。
– 選擇性體內放射治療 (SIRT / 釔90微粒): 一項突破性技術,將帶有放射性同位素釔90(Yttrium-90)的微粒注入肝腫瘤的血管內,近距離釋放高劑量輻射殺死癌細胞,對周邊正常組織傷害極小。
4. 標靶治療與免疫治療 (針對晚期肝癌)
對於已擴散的晚期肝癌,傳統化療效果甚微。現今的標準治療是使用口服標靶藥物(如 Sorafenib, Lenvatinib)來抑制腫瘤血管生長。近年,「免疫治療」結合「標靶治療」(如 Atezolizumab + Bevacizumab)的聯合療法成為了晚期肝癌的一線治療新標準,能顯著延長患者的存活期並改善生活質素。
(蛇針, 生蛇疫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