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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宮頸癌(Cervical Cancer)是本港女性常見的癌症之一。子宮頸位於子宮的下半部,連接陰道。子宮頸癌並非一朝一夕形成,正常的子宮頸細胞在受到特定的病毒感染後,會經歷數年甚至十數年的時間,先演變成「子宮頸上皮內瘤(CIN,即癌前病變)」,若不及時處理,最終才會惡化成具侵略性的子宮頸癌。
與許多成因不明的癌症不同,子宮頸癌是目前醫學界少數「成因明確且高度可預防」的癌症。只要透過定期的子宮頸抹片檢查及早發現癌前病變,並接種預防疫苗,便能將患癌風險降至最低。然而,若忽視篩查,一旦演變成晚期癌症,治療難度將大幅增加。
醫學界已證實,幾乎所有(超過 99%)的子宮頸癌都是由人類乳頭瘤病毒(HPV)持續感染所引起的:
在「癌前病變」及「極早期子宮頸癌」階段,患者通常完全沒有任何症狀,這正是定期篩查如此重要的原因。當腫瘤侵蝕周邊組織時,可能會出現以下警號:
及早發現能改變命運。醫生會透過以下檢查來確認是否患有癌前病變或子宮頸癌:
治療方案取決於癌症的期數(第一至第四期)、腫瘤大小以及患者是否有生育要求:
1. 癌前病變治療 (CIN)
若僅處於癌前病變階段,只需在門診進行局部治療,如「環形電切術 (LEEP)」或雷射治療,切除或消滅異常細胞,即可防止其惡化為癌症,且不影響未來的生育能力。
2. 外科手術 (Surgery – 針對早期)
– 根治性全子宮切除術: 適用於早期子宮頸癌。手術會切除整個子宮、子宮頸、部分陰道及周邊的盆腔淋巴結。若患者尚未停經,醫生會盡量保留卵巢以維持女性荷爾蒙分泌。– 根治性子宮頸切除術 (Trachelectomy): 對於極早期且仍希望保留生育能力的年輕女性,醫生可選擇只切除子宮頸及淋巴結,保留子宮主體,讓患者未來仍有懷孕的機會。
3. 放射治療 (Radiotherapy / 電療) 與化療
對於中期或無法進行手術的患者,「同步放化療 (Concurrent Chemoradiotherapy)」是標準的根治手段。電療通常分為兩部分:– 體外放射治療 (EBRT): 照射整個盆腔,消滅主腫瘤及淋巴結內的癌細胞。– 近距離放射治療 (Brachytherapy / 腔內電療): 這是子宮頸癌極重要的一環。醫生將微小的放射源直接放入陰道及子宮頸內部,對腫瘤實施極高劑量的「近距離轟炸」,同時大幅減少對鄰近膀胱和直腸的傷害。
4. 標靶治療與免疫治療 (針對晚期)
對於已發生遠端轉移或復發的第四期子宮頸癌,除了全身性化療,醫生會加入標靶藥物(如抗血管增生藥物)截斷腫瘤營養。近年,免疫治療(PD-1 抑制劑)也獲批用於特定具生物標記的晚期患者,為她們帶來延長存活期的新希望。
(蛇針, 生蛇疫苗)